本所相關法規逢甲大學歷史與文物研究所圖書借閱注意事項
逢甲大學歷史與文物研究所圖書借閱注意事項
103年6月19日所務會議通過 103年7月17日院長核定 103 年7月28 日所長公布
第一條 逢甲大學歷史與文物研究所(以下簡稱本所)為提供本所師生所藏資源借閱、使用,並提升流通服務效能,特訂定本注意事項。第二條 本所師生每人以借閱5冊為限,每次借閱14天為原則,需先至所辦查詢所借書目,預約登記後再行取書,依照登記順序借出書籍。本所參考工具書及特藏書,限館內閱讀。第三條 若逾時還書,每延遲一日將酌收新台幣5元,依此類推。第四條 經預約之圖書到所辦後,書籍保留5天,逾時將取消借閱。在無人預約的情況下如需續借,得辦理2次,並到所辦辦理。第五條 本所已外借之圖書,本所師生得自行於所辦登記預約;不另接受其他方式預約。第六條 本所師生若有違反以上情事,得酌情限制其借閱權利。如遇損毀或遺失所藏書籍,需照定價3至10倍不等之金額賠償。第七條 本注意事項經所務會議通過,陳請院長核定後公布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 |